部门职责:
l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与决定,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向校党委和校行政反映。
2.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,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总结经验,协调关系,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,分析研究一些带政策性、全局性、倾向性的重要问题,当好党委的参谋。
3.负责起草全校性行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规划、决议等文件和有关材料。负责审核外来行政公文和校内行政公文的处理。
4.负责编制、修订学校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;指导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建设发展规划的调研、论证和编制工作;指导二级单位调研、论证、编制本单位的建设发展规划。
5.负责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及各类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检查、督促等工作;负责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、论证和编制工作。
6.组织安排全校性的党政会议和重大活动,负责学校的外联和综合公关工作。
7.负责学校的阳光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,运用阳光服务平台处理学校来信来访的批转及处理工作;负责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事务工作。
8.负责校党政印信、介绍信及党政主要领导印鉴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学校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和使用管理工作,出具或转开学校介绍信。
9.负责综合档案的开发、利用和管理工作,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收集整理有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,组织编纂校史、年鉴。
10.加强机要、保密工作的管理,完善和健全工作制度,严格按制度办事,做到保密、快速、无事故。
11.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组织、协调,为学校各种权益纠纷、法律诉讼提供法律服务。
12.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管理工作。
13.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与使用。
14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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